朱伯玉律师 执业证号:13703200520990932
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、研究生导师,山东大学法学博士。系“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”,入选山东省理论人才“百人工程”。兼任淄博市法学会副会长、应用法学研究会会长,中共淄博市委、淄博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。擅长民商法业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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